关于我们

总部电话:

029-87823106   029-87823107

029-87823108   029-87823109

029-87823110

分部电话:

029-88326485   029-88328273

您现在所处的位置:首页》国产水果贴上“洋标签”,法院判了》

 

国产水果贴上“洋标签”,法院判了  


在这个电商发达的时代,网购水果已经成为很多人的日常选择。不少人在看到电商平台上那些价格诱人,打着“进口”旗号的猕猴桃时,都会忍不住心动下单。


不过,也可能消费者购买的这些所谓的“进口猕猴桃”并非真正的进口货,其实这背后藏着一个惊人的秘密。自2023年9月起,费某等三人在电商平台注册了6家网店。他们在商品详情页面将所售奇异果介绍为“国外进口、全程冷链”,营造出一种高品质进口水果的形象,吸引消费者。


但实际上,这些水果都是他们从国内其他省份低价购入的国产猕猴桃。为了以假乱真,他们委托他人制作假冒大品牌注册商标的贴标、包装盒,还雇佣工人进行贴标、装箱,把国产猕猴桃摇身一变,成了高价售卖的“进口奇异果”。


随着销量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察觉到异样。有的消费者反映,这些猕猴桃的口感偏酸,和正品进口猕猴桃的香甜口感不同;还有的消费者发现,收到的猕猴桃大小不一,和进口品牌相对统一的果品标准相差甚远。


随着消费者投诉的增多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关注,这起假冒进口猕猴桃事件逐渐进入司法机关的视野。


在侦查过程中,办案人员通过调查电商平台销售记录、追踪货物来源等手段,逐渐掌握了戴某等人制假售假的全过程。他们发现,戴某等人不仅在商品描述上虚假宣传,还在贴标、包装等环节故意模仿进口品牌,其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和侵权性质。


2024年4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戴某等3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戴某等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戴某等人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销售假冒进口品牌的猕猴桃达60余万颗,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他们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这一案件的判决,不仅是对戴某等人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也为其他商家敲响了警钟。在商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任何企图通过制假售假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