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其名下商标应该如何处理?
我们知道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不仅是企业的门面,也可以作为质押贷款,给企业带来无限商机。
中国企业的平均生存时间只有3年,这意味着如果每个企业名称中的商标得不到处理,公司的无形资产将失去其法律效力。
当然,如果商标在注销前已经找好买家转让出去,这种结果是最好的,如果一直找不到新的买家,那么就要由以下的方式进行办理商标转让了:
①归某个股东所有:对遗忘处置的公司资产,在公司注销后,应归其股东共同所有;其股东在承继公司资产的范围内,继续对该公司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②转到个人名下:可以将商标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转到个人名下,以便后续使用或其他方式使用。
③转到其他公司:如果企业还有其他公司的话,可以转让到其他公司的名下。
④出售商标:商标拥有价值,企业可以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在公司注销之前出售商标。
⑤商标移转:比如企业合并、分立或改制后的权利义务承继者,该企业注销后承继其权利义务的股东或投资者,以及依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移转给新的权利人。
如有商标可在公司注销前转让给自然人或其他企业或者选择商标注销。商标转让程序需要以下信息:
1. 加盖转让人和受让人公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由代理机构提供)。
2. 加盖转让方和受让方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受让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商标注册证/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可选文件)。
4. 转让人和受让人盖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由代理机构提供)。
那如果公司已经注销,要如何办理转让呢?其实,公司注销后再将商标主让出去并不叫商标转让,而是商标转移。
2002年《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和2014年《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都规定了商标专用权转让制度,即“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继承以外的其他原因转让,接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方应当凭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件向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手续。"
商标转移需要什么文件?
1.委托书(委托代理的);
2.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3.商标转让申请;
4.转让方公司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
5.转让方公司工商部门备案的清算组资格证书和清算报告文件;
6.转让方公司清算组或全体股东同意转让(转让)的证明;
7.转让方公司全体股东的身份证明;
如果清算报告已经确认所有商标的所有权,则无需出示第6条中的同意转让证书。
在注销公司前,如果未提前将对应公司注册的商标进行转让或转移商标,那么商标也会随着公司注销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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