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是指商标侵权,即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妨碍、阻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接下来大店主将分享一些商标侵权典型案例,给大家敲响警钟!
格尔木市工商局白酒局于2018年1月18日对涉嫌侵权53度五星茅台“茅台”酒的格尔木白酒超市进行检查,查获“茅台”牌白酒168瓶,案值13.2万元。白酒超市连超市顾客王百余2007年12月12日以每瓶5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53度五星级贵州茅台酒240瓶。其中,72瓶白酒用于包装破损,其余168瓶白酒存放在油龙超市仓库内销售,并被依法查封。贵州茅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查获涉嫌侵权的白酒一案,并认定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2、冰纯“嘉士伯”不是真的
据介绍,2008年10月8日,西宁市工商局中局执法人员在西宁市城中区华德大厦5楼红哲音像城查处销售冰纯“嘉士伯”啤酒案。2008年9月,当事人韩某向自称是“嘉士伯”牌啤酒广东有限公司的业务员购买了29瓶冰纯“嘉士伯”啤酒,价格为每瓶5.8元。当事人韩某案发时在所属宋城销售纯“嘉士伯”啤酒696瓶。案发时,他在宋城发现了6瓶纯“嘉士伯”啤酒。嘉实6瓶啤酒被注册商标所有人嘉实公司认定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3、“著名的“烟酒”其实是水产品
2008年11月5日,西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白酒根据相关线索被查处。依法对西宁市柴达木巷17号翟某租赁的烟酒公司进行了查处,共销售17瓶省内名酒,其中“国窖1573”、“茅台”、“五粮液”等名酒17瓶。假冒的“莲花王”被发现了。“中国”等名优烟条130根,案值523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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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茅台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