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龟子”被抢注为商标?“金龟子”刘纯燕这样“回击”!
可爱的锅盖头,瓢虫似的红背心……刘纯燕在央视少儿节目中的“金龟子”形象广为人知,特别是对于“80后”“90后”来说,更是回忆满满,她伴随着“80后”“90后”度过了欢乐的童年时光。
然而,“金龟子”的爆红,也给她带来了不少困扰,艺名“金龟子”被人注册为商标,并引发了纠纷。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金龟子”商标无效行政纠纷案。
“金龟子”商标纠纷案
据了解,引发争议的为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由李某于2013年08月05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并于2015年05月13日获得初步审定。
在初审公告期,诉争商标被提起了异议,因异议不成立而予以核准注册。2017年03月28日,商标局对诉争商标进行注册公告,核定使用在第41类“教育; 培训; 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 组织舞会; 组织表演(演出); 图书出版; 游乐园; 娱乐; 提供娱乐设施”服务上。
2017年10月11日,针对诉争商标,刘纯燕以侵犯在先姓名权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商评委经审理后认为,他人的姓名包括本名、笔名、艺名、别名等。刘纯燕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金龟子”作为其艺名,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在教育、娱乐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金龟子”已经与刘纯燕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关系。
诉争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所标识的服务与申请人具有某种特定关联,从而损害申请人刘纯燕享有的在先姓名权。商评委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
李某不服商评委所作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据知产北京信息,4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此案,原告李某与第三人刘纯燕本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
根据各方当事人在法庭调查阶段的诉辩主张,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金龟子”究竟是不是刘纯燕的艺名?2、诉争商标的注册是否侵犯了刘纯燕的在先姓名权?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当事人围绕这两个争议焦点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论。
据了解,本案并未当庭宣判,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金龟子”商标
中国商标网数据显示,与“金龟子”有关的商标共有135件,包括“金龟子”、“金龟子 SCARAB”、“金龟子娃娃”、“金龟子未来城堡”、“金龟子故事屋”等商标。
经过检索,早在1994年、1995年就有企业注册了5件“金龟子”商标,目前,这5件商标由于未续展已被注销。
随后,又有多家企业或者个人注册了多件“金龟子”相关商标。
2013年12月,刘纯燕成立北京金龟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01月26日进行了相关商标注册。截止目前,北京金龟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申请注册了48件与“金龟子”有关的商标。
也就是说,其余的87件商标,由多家企业或者个人提出申请注册。目前,多件被抢注的“金龟子”商标,已被提起撤三或者无效宣告。
对于这些商标,最终能否被撤销或者无效,目前尚且未知。
事实上,名人姓名被抢注为商标的情况时有发生。对公众人物来说,遭遇姓名被抢注为商标,虽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但是其消耗的时间、精力、财力也是不可小觑的。因此,与其被他人抢注,还不如自己率先申请注册,避免被动维权。(图片来自中国商标网截图及网络)
来源:黄鑫金融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