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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38万加盟网红餐饮品牌 陷入纠纷才发现商标没注册


 



“泡面小食堂成网红餐饮品牌,但海纳公司未获得商标权,也未直接经营店铺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彭菲、通讯员思法)夫妻俩相中网红餐饮品牌,本想通过加盟把生意做起来,结果陷入纠纷之中。夫妻俩发现,授权方竟然在商标未注册的情况下授权,与此同时,区域内的其他小店不花一分钱,也用着同样的招牌。近日,思明区法院审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

 

[加盟商]

 

要求授权方提供商标注册材料,对方却拿不出来

 

林先生说,他们在网上看到厦门海纳全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纳公司)发布的泡面小食堂加盟信息。20186月,他和林太太同海纳公司签订两份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在莆田和赣州两地的泡面小食堂名称使用、店铺运营指导等,合同期限为一年整。林先生和林太太分别支付加盟费、保证金19万元(加盟费16万元、保证金3万元),转账时对款项名称均作备注。

 

签完合同,林先生要求海纳公司提供泡面小食堂的商标注册材料,但对方一直无法提供。店铺开张后,林先生发现同座城市里有多家泡面小食堂,而且别人不花一分钱就用了这块招牌。而他花钱加盟,却因为授权方没有商标权,导致他无法维权,生意也受到影响。

 

林先生认为,海纳公司无法为加盟商提供保障,还以更换合同为由要求他把特许加盟合同原件寄回,导致他要维权时,连一份合同凭证都没有。林先生和林太太分别提起诉讼,将海纳公司及公司负责人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加盟费、保证金。

 

开在中山路的“泡面小食堂”由案外人经营


开在中山路的泡面小食堂由案外人经营

 

[授权方]

 

商标还在申请中,只提供运营指导和管理培训

 

在法庭上,海纳公司否认加盟的说法。海纳公司表示,合作之初已经告知对方,泡面小食堂的商标尚在申请中,双方签订的合同只是一般的服务合同,即为林先生、林太太提供餐饮店的运营指导和管理培训。

 

林先生和林太太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他们曾收到海纳公司工作人员发送的《品牌授权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20187月底,公司还在微信群通知大家,全国所有门店要统一服装定制,统一客服热线,以及更新授权证书。

 

海纳公司解释,泡面小食堂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品牌授权无需任何批准或备案,公司使用在先,并将品牌授权给林先生、林太太使用。海纳公司认为其已经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应返还加盟费和保证金。

 

经法官询问,海纳公司陈述,泡面小食堂最早于2017年开设,在厦门中山路由一案外人经营,公司没有直接经营该店铺。后来,海纳公司申请注册商标,可是一直没能申请成功。

 

[一审判决]

 

未真实全面披露信息应返还保证金加盟费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特许经营的核心要素在于商标、企业标志、专利等经营资源的许可使用以及统一经营模式。海纳公司与林先生、林太太签订协议前,泡面小食堂已经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林先生、林太太签订合同的目的是想借助泡面小食堂品牌的影响力和价值获得经营利益。若如海纳公司所称是提供指导培训,一个店铺就要19万元费用,不合常理。另外,从转账备注、微信聊天记录等可以看出双方的合作是包含品牌授权、统一经营模式等内容,应认定为特许经营合同。

 

作为特许人,海纳公司应当详细披露泡面小食堂品牌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不仅应当采取书面方式,还应当出具回执说明,并由被特许人签字。海纳公司对泡面小食堂品牌享有的权利依据不足,也未真实、全面披露相关信息,影响了加盟方的经营,林先生和林太太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考虑到海纳公司为林先生和林太太的经营提供了一定的服务,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决酌定海纳公司退还林先生保证金3万元、加盟费6万元,退还林太太的金额同上。

 

[法官说法]

 

加盟品牌前先摸清家底

 

审理本案的法官说,该案目前仍在上诉期,而且还有其他加盟商也来起诉。

 

近年来,网红餐饮品牌频频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法官说,系列纠纷的背后反映出一些经营问题。

 

法官提醒,加盟品牌时,一定要考察了解清楚相关的权利情况,比如是否享有商标权,品牌使用的图案、文字是否拥有著作权等。

 

来源:厦门网讯